局属各科室、事业单位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》(玉市人社函〔2023〕1号)精神,我局严格按照程序要求,经民主推荐、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,领导班子重新讨论研究并公示无异议,决定给予杨洁玫和朱晓之两位同志事业单位嘉奖。
玉林市统计局
2023年6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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